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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0日牟定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牟定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经牟定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将共和镇第一代表团杨菊萍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牟定县城中园大道及南大街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和县城破损街道修复的议案》、安乐乡代表团李雁翎等1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争取实施2024年群众急难愁盼民生小项目的议案》2件议案立为大会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