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日牟定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通过)
2023 年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共牟定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州委十届四次、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依法履行人大职权,加强宪法法律实施和监督,维护宪法权威和法制统一,拓展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刚性实效,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职能作用,聚焦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牟定新征程,努力开创新时代牟定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2023年2月份
1.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牵头单位:办公室)
2.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送审稿)。(牵头单位:办公室)
3.听取和审议《牟定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工作要点》《牟定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牟定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代表工作计划》。(牵头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选联工委)
(二)2023年4月份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绿美城镇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牵头单位:县人大民族委员会)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耕地保护和补充耕地落实情况的报告》。(牵头单位:县人大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牵头单位: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
4.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关于202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牵头单位: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
(三)2023年6月份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公路建设与管护工作情况的报告》。(牵头单位:县人大民族委员会)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书面)》。(牵头单位: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全县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牵头单位: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4.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牵头单位:县人大社会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5.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牵头单位: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
(四)2023年8月份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牵头单位: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2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牵头单位: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牵头单位: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4.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牵头单位:县人大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5.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牵头单位: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
(五)2023年10月份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牟定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牵头单位: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牵头单位: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体育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牵头单位:县人大社会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4.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牵头单位: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
(六)2023年12月份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专项债券使用情况的报告》。(牵头单位: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新增专项债务限额分配方案的议案》。(牵头单位: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牵头单位: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4.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牵头单位: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二、检查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
(一)检查《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
时间安排:2023年4月
牵头单位:县人大民族委员会
配合单位: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
(二)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
时间安排:2023年6月
牵头单位:县人大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配合单位: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
(三)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情况
时间安排:2023年8月
牵头单位:县人大社会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配合单位: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
三、开展代表视察
(一)对2023年烤烟收购工作情况进行视察
时间安排:2023年9月
牵头单位:县人大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配合单位: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
(二)对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视察
时间安排:2023年10月
牵头单位: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配合单位: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
四、开展专题询问
对优化营商环境、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贯彻情况、法治建设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时间安排:结合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及执法检查开展。
牵头单位: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委室。
五、开展工作评议
对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水务局、县公安局开展工作评议。
时间安排:2023年9月。
牵头单位: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委室。
六、开展满意度测评
对 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有关部门开展满意度测评。
时间安排:2023年12月。
牵头单位: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